简阳刘先庆律师关于建立普遍法律顾问制度

更新日期:2014-11-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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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刘先庆

联系电话:1309615477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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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<<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>>(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)第30条精神:建立普遍法律顾问制度。完善规范性文件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。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。健全法规、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。

  四川得力律师事务所刘先庆律师(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5120200310407644),简阳,已从事专职法律服务工作18年,熟悉民事商事行政法律业务,热情为机关事业、公司企业单位提供优质法律顾问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