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法律咨询建议家长不要给孩子过多的零花钱

更新日期:2013-10-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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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时代的进步,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,未成年人的零花钱越来越多,自掏腰包购买心仪物品的事儿并不鲜见。成都律师咨询表示,未经家长同意,以及家长不在场的情况下,商家向未成年人销售价格过高的商品,达成的买卖合同无效,可要求商家退款。
成都律师咨询认为,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。初中生大多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如果是日常消费、购买文具等,属于与其年龄、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;若一次性消费几百元甚至上千元,显然是超出其行为能力的民事活动。
因而,成都律师咨询认为,若商家向未成年人兜售高价商品,达成的买卖合同是无效或可撤销的,家长可以要求商家退款。成都法律咨询提醒家长不要给孩子过多的零花钱,应根据实际需要给孩子购置学习生活用品,帮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。需留心孩子的随身物品,如发现孩子被商家诱导购买贵重商品,家长可以要求商家退款。http://www.huaxialvshi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