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疗事故律师 医疗事故维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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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为医疗事故?
根据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第2条的规定,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,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、常规、过失,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。
1、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。2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违法行为。3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失,他们在主观上有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。4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损害。以上是构成医疗事故的必备条件,不可缺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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